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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通则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具备合法经营的工商企业以及个人,均可以自己相关的中文、英文、数字名称注册手机实名。注册按先注先得原则进行,申请注册的实名经过审核生效后,即为注册人所拥有,并享有续注优先的权利。
实名构成
手机实名由实名与实名信息二部分构成。用户在注册实名时提交的实名信息必须真实,不得提供虚假陈述、国家法规禁止传播、有损公共或者第三方利益的信息。
实名信息目前暂定为15-70字;提交的实名信息,本站有权进行审核、编辑;手机实名分普通实名与行业实名二类,其中单位名称、个人姓名为普通实名,产品名称、服务项目为行业实名。
全国统一价:普通实名50元/年,行业实名100元/年。 实名管理
用户注册实名并生效后,即拥有对实名的管理权。实名管理权包括:信息修改权、续费优先权、实名转让权等。管理系统同时向用户提供查询统计、留言管理等增值服务。
用户在注册时设置管理密码并提供管理手机号,在忘记密码时可通过管理手机号获取。用户因管理不善造成密码泄露,致使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自己承担相关的责任。实名被非法转移的,用户可凭注册合同提起申诉,被申诉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证明。
禁止冒注
申请者不得冒注自己不具备合法权利的名称;注册受理单位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国家命名管理机构的登记结果等证明材料;如果申请者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则有权拒绝为申请者提供短信实名服务。同时,注册受理单位也有权拒绝其认为可能构成冒注的短信实名注册申请。
争议规则
手机实名注册的争议应通过事后的复议规则解决。任何人对他人已注册的手机实名产生异议时,均可向手机实名服务机构申请复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中心依照注册规则,确定该手机实名服务向谁提供,但不就该名称在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归属问题进行判断。
实名转让
用户有权对生效的实名通过交易、协商、赠送等形式转移所有权.实名所有权凭管理手机号确定归属,用户修改管理手机号则视同转移权属。
用户在转让所有权时,应当签订转让协议报注册机构备案.因权属争议提起申诉时,注册机构有权凭注册合同或者转让协重新确定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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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手机实名,四网合一
全国统一特服号:9160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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